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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Jul 11

八百万种死法

为什么爱劳伦斯·布洛克?

二十四小时读完这本书,劳伦斯·布洛克的小说有一种痛快感,尤其是在气候微寒的潮湿的春天。这是我的经验。

两次读劳伦斯·布洛克的马修·斯卡德系列小说都是在小雨微寒的三月份,他心里有一个阴冷潮湿的纽约,晦暗的大都市,如果有个恰好雷同的天气与阅读感受同步,尤其显得那么迷人。至少我已再次感受到那种魅力,而这种致命的感受力会上瘾,所以我计划一个月读完颓废的酒鬼侦探系列。

几年前我读过《屠宰场之舞》,一直喜爱古典推理的小说迷第一次遇见硬汉派小说的窘迫我都一一经历过,好比你过去爱吃西瓜,突然有一天嗅到榴莲,不论身心都会起反感是相当可以理解的,但如果你愿意咬一口榴莲,也许从此就爱上了这种气味像腐质的水果。虽然我最终没有爱上榴莲,但我确实爱上了硬汉派侦探小说。过去我不知侦探小说也可以这么写,这其实也不算太丢脸是吧?

马修·斯卡德是谁?

我叫马修,我是个酒鬼。今夜我无话可说。

从这句独白开始,读者已经中毒,虽然认为作者这么写实在难逃装13的嫌疑,但这13装得恰到好处,好比一只毛绒大手捏着了我可怜的咽喉,我喘不过气来,接着被拽进了那座颓废的都市里去,围观一个整天“我不是在酒吧,就是在考虑要去酒吧,还是戒酒互助会”的落寞一身的酒鬼。

美女之死

第一页引用爱伦·坡的话:美女之死,无疑是最迷人的话题之一。我最爱的爱伦·坡在这里推波助澜。

“美女之死”毫无疑问很吸引人,谁跟我说他嘻嘻咀嚼这四个字,小脑瓜里没冒出雪白的胴体、凝脂般的肌肤和披散的长发、以及美女死时特有的迷离如深渊的眼神之类的画面,丫的肯定不是一男人,至少是想象力不足,间接可能size不够。比如1888年的开膛手和1947年的黑色大丽花,共同点是凶手手段残忍但逍遥法外、受害者都是女性,为什么如此被关注和传说,甚至成为社会文化的组成部分?因为每个男人暗自梦想成为开膛手杰克。护花使者与辣手摧花本来就是两个美丽的极端。男人与生俱来的欲望本能不仅仅止于各种体位的翻云覆雨,还写进了野蛮和暴力的基因,进化论的前提是人类不可避免的黑底,如同胶片之于照片。谋杀,是一门优雅的艺术,如何谋杀一个美女,是暴力美学的最高课题,谁不爱看“香消玉殒”呢?

八百万种死法

前几日某杂志刊登了劳伦斯·布洛克的采访,附作者照片,是个目光狡黠的老头子。他一如既往的狡猾,在小说里,他避开传统推理小说对案手法的技术性深入追究,借助警薄雾浓云愁永昼察德金之口说出“纽约有八百万人,八百万个故事,八百万种死法”,转过笔尖着力去描写斯卡德痛苦纠缠的内心世界。被谋杀,只是死法的一种,还有无数种死法,无数种死亡,作为一个侦探,斯卡德对此无能为力。

被捡来的藏有炸弹的旧电视炸死。

往衣柜里挂衣服被窗外飞来的流弹打死。

阻止在地铁里抽烟的乘客被枪杀。

厌倦和女友约会需要雇人照看于是闷死女友的孩子。

宠物狗在不适当的地方尿东篱把酒黄昏后尿主人被邻居打死。

在这层面上,也许可以解释斯卡德每当拿到钱,总要去教堂捐献一部分的莫名其妙的亏欠感,侦探和掘墓人一样,是个发死亡之财的职业。

我看见了什么?

媒体报道谋杀案从来不是真正关注某个平民死了,每天报纸上刊登的讣告已经很够看的了,对大多数人来说讣告栏不如填充一个明星的花边新闻更有价值,没人有兴趣关心一个与己无关的人如何结束生命。媒体所关注的,是何人以何种震撼眼球的方式死亡或者被死亡。换言之,我们不堪的猎奇目光,只是想八卦一个人的死亡有什么奇特之处,至于死者是谁,邮差、孕妇、白领、小市民都无所谓,只要他死得够娱乐无聊的早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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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记录

2011-03-16 初稿
2011-07-30 重写大部分原文,重新排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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